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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法智库|为什么要限制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合同
作者:胡佳伟律师
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处理很多事务,也可以利用公司这个平台损害公司和他人的利益,甚至进行违法活动,根据笔者的经验,公司适当限制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是必要的。
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很大:
1.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行使权利,比如参与诉讼,查询工商档案、变更工商登记等。
2.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,甚至是超越经营范围和超越职权与他人签订合同。
《民法典》规定: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,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。”
由此可见,如果不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作出限制,可能导致公司承受损失。
司法实践中,主要存在如下四种情况,最终结果都是由公司承受的。
1.如果对外签订的合同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印章,没有公司盖章,该合同是有效的,该公司不能以公司没有盖章为由拒绝履行合同。
2.法定代表人超越经营范围,超越职权对外签订合同是有效的。
3.已经被停职的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的合同可能有效。
4.如果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在签订合同时受贿,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。如果利用职务便利与自己的公司或亲友的公司签订合同,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,或为亲友非法牟利罪。
基于以上四种情况,胡律师建议公司进行如下制度安排:
1.在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中,对法定代表人的权利进行规定和限制。
2.完善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机制。
3.完善、细化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环节。。
4.完善公司法人公章、公司合同章、公司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用章管理制度。
5.根据公司法的规定,对造成公司和他人损失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追责,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所以,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流程是防范合同风险的必要手段。